PHS的發展扶搖直上

PHS在日本本土已呈現隱定且高度的成長,近年其效應更開始吹向世界各地。

PHS MoU Group事務局長 中田一夫

 日本於一九九五年七月開始提供PHS(Personal Handy-phone System)公 眾服務,截至一九九七年二月底為止,加 入PHS的用戶總數達五百五十二萬,而且每月有卅萬以上的新用戶加入。PHS的使用 不僅限於日本,其他國家也已開始使用,如新加坡和泰國即引進 利用PHS作為辦公室無線專用交換機系統的使用;其他如阿根廷、烏拉圭、瓜地 馬拉、哥倫比亞、阿拉伯聯合大公國(UAE)和印度尼西亞等,亦分別引進了 利用PHS做為無線區域迴路(Wireless Local Loop;WLL)系統的使用;泰國 更計劃於今年秋季開始提供PHS的公眾服務,印度尼西亞也準備 提供PHS的公眾服務,中國大陸、菲律賓、澳大利亞、南非及香港亦 規劃了PHS的專用頻道,其中中國大陸、菲律賓、越南、紐西蘭和香 港均已進行試用實驗。

應用範圍

PHS是為了滿足人們希望家用無線電話話機可以像蜂巢式行動電話一樣,在 外出時作為行動通訊工具來使用的夢想而開發出來之無線 通訊系統,也就是說,無論在家庭、辦公室或戶外,都可藉由同一個PHS話機 來享受數位行動通訊的服務。因應用戶的需求,PHS可以提供多種通訊服務如作為數 位式家用無線電話、公眾行動通訊系統、辦公室無線專用交換機系統、32Kbps數據 通訊、話機間直接通訊及無線區域用戶迴路系統使用。

■數位式家用無線電話:在一般家庭,可以將PHS當做家裡電話的分機使用,變成一種家用的 無線電話,也可將同一個PHS話機拿到外面,通過公眾服務網變成行動電話。
■公眾行動通訊系統:PHS除了可以像蜂巢式行動電話般接收和發出訊號外,也可做為基地台通訊的交接 處理(Handover),以及從事與其他通訊服務業者間的漫遊服務。日本的PHS公眾 服務即在每個基地台涵蓋區域提供三個頻道,同時以相同波段來傳輸,以提供 公眾行動通訊服務,實現了利用多載波的通訊服務。日本PHS用戶總數於服務 開始提供後僅廿個月便增加到五百萬以上。
■辦公室無線專用交換機系統:在辦公室裡,PHS可以與數位專用交換機組合,作為多功能的辦公室無線 電話來使用。
■32Kbps數據通信:PHS具有32Kbps的高速數據傳輸特性,無論在室外、辦公室或家裡, 應用範圍極為廣泛。日本從今年四月起即展開公眾數據通信服務。
■話機間直接通訊:在一百公尺之內,PHS話機間可以直接通話。
■無線區域用戶迴路系統:PHS話機可以代替固定電話來使用。由於使用PHS電 波,對於通訊基礎建設落後的地域來說,能省去架設電話線的工夫。

標準化與認定制度

(一)日本國內的標準化

  日本關於電波系統規格有郵政省制定有關頻率上的「強制規格」,以及 社團法人電波產業會(ARIB)制定的「任意規格」,這些規格都是按照公正、公開 的手續制定,而有關PHS的電波標準規格RCR STD-28係由ARIB制定的任意 規格,但為了查閱方便,該規格書上同時附記強制規格部份。

  另外,有關PHS與日本ISDN之間的接續介面,係由社團法人電信 電話技術委員會(TTC)負責制定,而PHS數據通信(32Kbps)的標準規格則是 由網際網路進接論壇(Internet Access Forum/事務局;ARIB)負責制定,稱為PIAFS。

  日本關於PHS無線話機的標準認定,係由無線設備檢查檢定協會(MKK)及電氣 通訊端末機器審查協會(JATE)負責進行。具體來說,MKK負責實施技術基準 合格檢驗,以考核是否合乎基於電波法制定的技術基準(強制規格),並對考核 結果加以證明;而JATE則負責認定是否適合於電氣通訊事業法的電氣 通訊網路。PHS話機在日本的使用並不需要取得無線通訊的執照,而 為了事先確認製造業者所生產的PHS話機,是否能使PHS頻道並與公眾 通訊網路相接續,由MKK按照ARIB對PHS接續確認檢驗程序之 規定(TR-23),對接續性能進行確認。

(二)以世界各國為對象

  有關PHS的技術規格由從事PHS普及活動的PHS MoU Group負責制定,關 於PHS所用電波的技術規格,PHS MoU Group在遵行RCR STD-28第二版的同 時,還負責制定PHS與世界各國通訊網路的接續介面,以及適應於世界各 國對PHS多種需求的技術規格,而制定這些技術規格的具體作業,係由 加入PHS MoU Group的各國機關共同負責,所有技術規格(包括RCR STD-28)則由 該集團對外公佈發行。

  在新加坡,有關PHS無線話機只要將以下三種報告書提交給新加坡電氣 通訊主管廳(TAS),便可獲得型式認定。

■MKK所實施的技術標準合格檢驗結果;
■基於TR-23的接續性能確認檢驗結果;
■關於以上檢驗所不能確認的RCR STD-28各個項目,則由申請者提交有關的

合格證明書

  台灣若引進PHS並需要標準認定時,或許可根據已經 公佈發表的MKK技術標準合格檢驗方法及TR-23自行實施檢驗,至於按這些 檢驗但無法確認的RCR STD-28各個項目,申請者可自行提交有關的合格證明書。 另外,關於PHS無線話機無線通訊ID(呼叫編碼)的分配,則由PHS MoU Group負 責規劃分配。(本刊下期將刊載PHS公眾行動通信業務的詳細報導)

PHS MoU Group簡介

  為了促進向世界各國推廣PHS並改善電信效益,PHS MoU Group於一九 九六年七月正式成立,議長目前由TTC議長 石川宏(日本電信電話株式會社董事兼網路部長)擔任。Group的成員由電信 業者、製造業者、用戶、電信主管機關、標準制定機關、標準認定機關等 構成,任何關心PHS發展的機關皆可加入,目前成員 包括澳大利亞、新加坡、日本、香港、泰國、印度、美國及 英國等國的七十七個機關。PHS MoU Group負責的事項包括:有關PHS技術規格的 制定、安全管理、推廣普及與國際漫遊促進活動等,事務局目前設於社團法人電 波產業會(ARIB)事務所內。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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